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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800余名地税干部上街宣传“个税”知识判决书债

2015年12月17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中新河北网保定10月11日电10日上午,在保定市玉兰影院、时代商厦、直隶总督署等人流集中的广尝商业网点前,着装整齐的地税干部们热情地将一份份个人所得税宣传材料发送到过往群众手中,不时有市民停下脚步向税务干部进行咨询。
  据保定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赵巍介绍,今年10月是全省个人所得税宣传月。10日,全市地税系统共有800多名税务干部走上街头,宣传个人所得税知识。
  活动中,各县(市)区、地税直属分局不仅在服务大厅开展了有关个人所得税法规咨询方面的服务,还深入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代扣代缴单位,对《个人所得税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管理规定、房产交易、医疗服务、各种奖金津贴、下岗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限售股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所得等新出台或变化较大的税收政策等进行深入讲解、宣传。
  据悉,保定市共设立了个人所得税宣传站点70多个,发放宣传材料30多万份,解答群众问题800余个。(甄新杰)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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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冯云峰 [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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