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promissory notes)
本票(promissory notes)
一.定义(definition)
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二.必要项目
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日内瓦统一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付款地点;
6.付款期限,如果没有写清的,可以看作见票即付;
7.金额;
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三.种类
1.一般本票(promissory note):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票据可以是即期本票,也可是远期本票。
2.银行本票(casher"s order):出票人是银行,只能是即期本票。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担保债权凭证2.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担保合同案中,对由于担保人、债权人的过错而使3.论破产程序中保证债权的处理4.财团抵押、浮动抵押与我国企业担保制度的完善5.主合同中的债权可以出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