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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报告的通知

2016年11月13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2]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学习借鉴沭阳县的做法与经验,切实搞好当地的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村级债务虽然不是农村税费改革造成的,但却直接影响着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沭阳县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探索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沭阳县的经验,将化解村级债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化解村级债务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集体的合法权益,政策性强,工作复杂,各地主要是苏北和苏中部分地区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将化解村级债务同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依靠和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采取多种办法化解村级债务。要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按照政策办事,不得突击清欠,不得搞强制抵债,更不得上门扒粮抬物抵债,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各地要尽快对化解村级债务进行部署,要求在6月中旬前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摸清情况,制定切实的化解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今年12月31日前要基本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各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情况和经验,要及时报告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报告 
 
  沭阳县辖37个乡镇、1个农场,拥有174万人口,是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去年,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民人均负担比上年减少124.3元,下降60.62%。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我们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摸清底数、找准原因、依靠群众、规范操作、稳妥推进”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多渠道、大力度地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化解村级债务1.1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80.3%,实现零债务的村达306个,占村总数的64.8%,预计到2002年底所有村级债务将全部化解。由于工作扎实稳妥,没有引发任何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村级债务化解目标 
  村级债务沉重,是农村一个突出的矛盾。据统计,截止2000年底,全县村级负债总额为1.466亿元,村均负债达20.49万元,其中负债在20万元以下的村449个,负债在20-50万元的村221个,负债在50-90万元的村33个,负债在90万元以上的村9个。这个问题虽然不是农村税费改革造成的,但其影响纵贯改革的全过程,并直接影响全县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巨额的村级债务直接导致村集体难积累、资金难投入、项目难启动、经济难发展。作为农民致富领头羊的村组干部往往为躲避债主追讨,整天东躲西藏,难以集中精力带领村民发展经济,更没有带领农民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相当一部分农民因债权债务困扰,无力对农业生产再投入,影响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部分村对教育、水利等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二是影响农村乃至全县的稳定大局。村级债务牵涉到农村土地承包、“三提五统”及农村集体资产等方方面面,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几年来,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经济、刑事案件呈多发趋势,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在税费改革过程中不妥善化解村级债务,税改后农民必然要求以债抵税,将会直接影响新一轮农业税的征收,给基层工作造成困难,给国家造成损失,甚至引发新的矛盾。三是加重农民负担。村级债务的存在,使村级运转经费难保证,村组干部待遇难落实,税费征收任务难完成,社会公益事业难发展。有些村为偿还到期债务,往往无视中央的减负政策,巧立名目向农民伸手,把集体债务转化为村民债务,变相地增加农民负担。四是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债务反映着村级组织建设的状况。从我们化解工作的实践看,一些村债务累累,多同村干部造假账、乱花钱有关。村级财务混乱,村组干部“得益”,干部亲戚“讨巧”,广大农民“受害”,村级组织势必失去群众信任和支持。鉴于以上认识,我们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2001年底完成负债在40万元以下村的化解任务,2002年底完成负债在80万元以下村的化解任务,2003年底完成所有村级债务化解任务”的工作目标,切实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领导,统筹操作,规范村级债务化解程序 
  村级债务是农村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缩影,化解工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农村社会震荡。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放在首位,不断规范村级债务化解程序,保证化解工作的稳妥推进。 
  (一)成立组织机构。2001年5月中旬,我们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部门抽调154名同志组成37个指导督查组,分赴各乡镇村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并实行“旬报制度”,规定每10天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工作完成方可脱钩。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清产核资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为全县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文件依据。 
  (二)广泛宣传发动。为了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深入民心,得到广大农村干群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并采取在城镇街道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利用标语、公开栏、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对村级债务化解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及化解方法等进行宣传,有的乡镇还出动了宣传车,走村串户开展流动宣传,端正舆论导向,减少思想动荡,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规范工作行为。在工作中,要求做到“五规范”:一是规范化解时限。严格规定化解时间,明确化解目标和化解步骤。二是规范化解范围。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分门别类,分出轻重缓急,规定先化解涉农债务再化解其他债务,先化解村内债务再化解村外债务。三是规范操作程序。从债务清理、认可到化解,都严格按程序办事。四是规范办理手续。对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的办理手续,特别是债权债务相互抵冲手续,明确按规定规范办理。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及各村对村级债权债务建立档案,并设立化解情况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四)严格依法行政。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规范各级干部行为。县政府设立“县长热线电话”,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专门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直接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对各种影响债务化解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三、依靠群众,核准底数,夯实村级债务化解基础 
  村级债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群众的参与度越高,化解工作就越容易推进。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群众,让群众唱主角,一切让群众说了算,一切由群众定了干,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自主性、积极性和能动性,达到了既理顺债权债务、分清债权债务类别,又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的目的。 
  (一)冻结财务,杜绝村级新债发生。为了严防虚假债务和新的债务发生,及时作出了冻结村级往来业务、将村级公章统一暂收到乡镇经管站代管的决定,由于公章收缴代管工作周密、及时、稳妥,防止了个别村在债务化解中突击盖章、盖虚假章、人情章和空白章等现象,杜绝了村级虚假债务的产生。同时,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村级新债发生,规定确需发生新债权债务的,必须由村级领导班子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同意,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形成的债务,一律由决策人和经办人负责偿还,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产核资,弄清村级资产存量。清产核资是弄清村级债权总量,有效盘活资产,保证村级债务化解稳妥推进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彻底弄清村级资产存量,每个村(居)委会都成立了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本村集体资产和所有荒滩废地、沟河鱼塘等资源进行实地丈量、盘点、分类、核对,全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弄清资产存量。同时,对多年形成的债权债务与当事人见面,逐笔核对,凡是被个人占用的集体资产予以收回,已造成损失的作价赔偿,属于侵占、贪污集体资产的,由纪检部门及时作出处理。通过清查核对,全县共收回被个人占用的集体资产348.12万元,追回被侵占集体资产56.27万元。 
  (三)清理账目,确认销减村级债务。村级债务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村集体账目不健全,少数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乱花钱、滥花钱”造成的。为“真实、客观、公正、准确”地理清村级债权债务,各行政村在原村民理财小组基础上,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由7—9名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清理小组,对村级已发生的招待费、杂工费等费用进行认真的清理,并将清理通过的票据全部交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群众大会讨论,实行“三次认可,逐级销减”。未经认可核销的,一律采取谁经手、谁负责还款的办法解决。潼阳镇原登记村级债务766.36万元,债权473.9万元,净负债达292.46万元。为了全面核销无效债务,该镇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化解方法,对村级所欠的招待费,以1997年宿迁市委文件规定的“村一级不准开支招待费”为界,文件下发之前作半数认账,文件出台之后发生的招待费一概不予认账,谁经手谁负责;对所借高利贷,用已付利息高出银行贷款利率部分抵冲本金。全镇仅用七天时间就落实村级债权394.73万元,核销无效债务306.8万元。岔流河村是该镇的村级债务化解试点村,原村登记债务49.13万元,债权28.74万元,净负债达20.93万元,为彻底核清核准村级债权债务,该镇抽调镇直机关工作人员30余名,分别与村 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9个工作小组,对村级债权债务逐人逐项核实,共核销无效债务8.45万元,其中核销招待费2.7万元。通过大力度、多渠道核销村级债务,全县仅招待费一项就由原来的233.7万元销减为31.5万元,从源头上维护了集体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拓宽村级债务化解渠道 
  为彻底弄清村级债务的成因,我们向37个乡镇派出了37个债务化解督查组,分赴乡镇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经过调查,全县村级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债权方面,主要是特困户、病灾户或当事人已死亡的提留、统筹尾欠款,外出打工户、计划生育外逃户等造成的无法收取的税费,谁受益、谁负担的代筹尾欠款,村组干部欠款以及其他往来单位欠款等,债务方面,主要是为完成税费征收任务向个人或其他单位的借款、村欠“四属”代耕费及干部工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等。针对“债权难回收、债务难化解”的实际情况,我们确立了“各级党政组织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债权债务人满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不断完善村民议事制度,积极拓宽化解渠道,坚持多管齐下,有效化解村级债务。 
  (一)以账冲抵化解债务。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村委会征得农户同意,可办理冲账;对村账内往来款,凡属相互挂账欠款的,可办理冲账;对村欠农户、农户欠村、农户互欠形成的三角债甚至多角债,由村委会仔细核实,积极协调,理清关系,在自愿条件下办理相关手续,实现村与农户之间多角度冲减债务,从而把村级债务依法转化为个人债务。潼阳镇岔流河村在债权债务冲抵中,以群众自愿、干部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为主要化解手段,全村共抵冲债务22.5万元,基本化解了村内债务。通过以账冲抵,全县共消化村级债务2990.27万元。 
  (二)回收债权化解债务。对干部拖欠公款而又拒不偿还的,采取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强行清债。对企业欠债拒不偿还或无力偿还的,通过法律手段实行破产还债。对应交欠款而未交的农户,凡有偿还能力的,规定时间还清,否则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桑墟镇司法所为配合村级化解债务下发追缴通知书460多份,追缴村级债权19.3万元。对暂时无偿还能力的农户,由村里要求其订立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对特别困难的农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同意,进行减免;对欠交专业承包金的农户,按合同违约处理。到目前为止,全县通过回收债权偿还村级债务895.54万元,订立还款计划243.41万元。 
  (三)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化解债务。对已签订合同发包出去而未到期的项目,凡承包基数低于群众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做好工作可提高承包金标准。对没有合同而被群众占用的经营项目,一律收回实行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对荒滩、废地、河沟、渔塘等资源拍卖使用权,属于集体的“四旁”植树拍卖所有权。对集体拥有的闲置厂房、设备等做到能租不闲、能卖不租,尽可能变现。塘沟镇碾盘村按照“引进、盘活、创优、化解”的指导思想,对村自来水厂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引进外来资金投入自来水厂改造,盘活了集体资产,扭转了年年亏损局面,为村民创造了优越的吃水用水条件,并通过集体资产置换消化村级债务4.5万元。潼阳镇岔流河村通过回收和拍卖集体资产,使村集体收入增加9.8万元,既还清了村内村外债务,又归还了镇财政所周转金与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通过回收、拍卖和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全县共化解村级债务2773.35万元,通过发包经营权化解村级债务198.57万元。 
  (四)运用“两工”化解债务。因村组杂工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用非现金结算,按每个工日规定的工价折成工日,发给工票,抵冲2001年—2004年应出工工日,工票由乡镇统一印制、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乡镇经管站鉴证后,方可有效。桑墟镇三台村村级债务较重,集体资产较小,化解难度较大。为了化解债务,保持稳定,在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讨论、群众普遍认可的情况下,坚持“严守政策、村不超标、户找平衡、两工抵冲”的化解方法,2001年共抵工日4100多个,化解村级债务6.1万元。通过运用过渡期“两工”抵冲的办法,全县消化村级债务371.61万元。 
  (五)高息抵债化解债务。对村级过去的高息借贷,不管原来达成什么协议,从借款之日起都严格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挂账,已多付的利息,全部收回或抵冲应付款。同时,对干部工资和报销有关费用等非现金转入村借款的,一律换据转入应付款。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农村多年积累的问题和矛盾得到了较妥善处理和解决,而且促进了村级债务的规范管理和基层干部的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目前,全县村级运转规范平稳,农村税费改革有序推进,农民负担较大程度减轻,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纳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空前高涨。2001年夏秋两季农业税征收呈现出征收时间短、干部行为规范、群众主动上缴的喜人局面,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税费改革和债务化解以及农业税征收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村级债务涉及面广、相关矛盾多,完全彻底地化解还将有一个过程。今后,我们将围绕“巩固、完善、深入、规范”的要求,全面深化各项配套改革,不断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积极规范税费征管行为,严防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大力发展村级经济,提升壮大农村整体实力;巩固和发展税费改革成果,努力实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减负、规范、稳定”的改革目标。 
 
 
沭阳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三月一日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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