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1898650678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知识
文章列表

宣武法院2010年前五月民间借贷纠纷增长

2016年11月15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民间借贷纠纷】宣武法院2010年前五月民间借贷纠纷增长
  日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发现,今年前五个月该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标的均有上升。
  今年1月至5月,宣武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0余件,比去年同期受理同类案件上升19%。另外,今年新收民间借贷案件最高标的额已达到200万元。其中个人借款10万元左右的案件居多。大宗借款原因,多是为了买房和开公司。
  至发稿时,宣武法院已审结民间借贷案100余件,其中经过法官调解审结的案件占58%。经过法官判决的案件,有的是因为债主以种种借口坚持否认欠款之事,但无证据佐证;也有的是因为债主表示无力还款,对还款期限达与债权人达不成一致意见;还有的是因为债主不出庭或下落不明。
  为了有效保护公民合法借贷权益,法官建议,借钱给人时一定要慎重。除了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据外,还应审查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最好设置财产抵押,例如抵押房屋、汽车、股票等。另外,为了保证借款安全,应该复制借款人身份证保存。
  法官建议,一旦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应该在超过还款期限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时,一定要向法院提供债主的户籍所在地和现在的准确居住地,并最好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保护债权人的实际利益。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gzqzwls.com/art/view.asp?id=865616752247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主债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 2.苏州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新增136.1亿元
  • 3.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 4.不同混合重组方式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 5.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