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1898650678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管理转让
债务诉讼
债权知识
债务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债务法规
律师文集
管理转让
债务诉讼
债权知识
债务法规
债务知识
清偿举证
债务风险
债权权利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坏账呆账
债务案例
文章列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2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7年4月16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字(2002)128号文的通知,本所就2002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02三峡债”)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2三峡债上市总额39.69157亿元,期限为20年,年利率为4.76%,每年付息一次,自2002年9月20日起计息,2022年9月20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2三峡债经中诚信评级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2三峡债将于2003年1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02三峡债”,证券代码为“120201”,交易数量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2三峡债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2三峡债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上市交易须按照实物债券的交易方式进行。因此上市交易前须办理转托管,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02三峡债上市后,已购买02三峡债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六、各会员单位应当按规定履行有关买卖债券后的交割手续,为投资者建立二级托管明细帐,并严格将自营和代理账目分开管理。严禁会员单位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或标准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规则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gzqzwls.com/art/view.asp?id=87925631424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暂行管理办法
2.关于发行安徽省工交企业技术改造债券的通知
3.关于办理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移交、撤消、解除挂靠中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