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1898650678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管理转让
债务诉讼
债权知识
债务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债务知识
律师文集
管理转让
债务诉讼
债权知识
债务法规
债务知识
清偿举证
债务风险
债权权利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坏账呆账
债务案例
文章列表
离婚债务承担
2017年7月5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结婚后,老公用自己的名义在外面借款做生意,数额巨大无法偿还。上月我和他协议离婚,离婚后,他把我们共有的财产房屋一套(未付完款,房产证也没有办到)赠予我,小孩归我抚养,且在协议上注明他在外面的欠款由他自己偿还,与我无关。我没有工作,老公在外的生意我一直不知情,请问
1、离婚后,老公在婚前的欠款是否与我有关?
2、将来债权人如果上门追债,法院是否会将我的房子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拍卖偿还债权人?
律师解答:
原则上和你有关,除非他的借款是个人性的,如果作生意为家庭生活,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追债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协议书只是个人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gzqzwls.com/art/view.asp?id=886681139315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主债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2.苏州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新增136.1亿元
3.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4.不同混合重组方式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5.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