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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催账“四板斧”

2017年9月28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讨债催账“四板斧”

  债权人可以讨债,债务人必须付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行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却没有这样简单。不少企业由于市场销售不旺,库存积压严重,根本不具备归还欠款的能力。更多的企业本身有归还欠款的能力,但由于受到“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等错误思想的影响,把拖欠他人贷款当成了减轻利息、提高经济效益的一条门路。所以,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欠别人钱的人成了爷爷,而有钱被人欠的反倒成了孙子。

  讨债,是一门溶入智慧与技巧的艺术。

  首先你要清楚,没有任何“公司”会做出付帐的决定,决定付帐的是“人”,他可能是经理,可能是董事长,甚至也可能是一个主事的会计。

  做这些决定的人每逢年底都在做同样的事。他们都到银行去提钱,然后回家去,把钱放在帐单旁边,捡起帐单,一张张加数,结果发现欠账总数比他们领出来的钱还多,于是他们只好把帐单整理一下,决定哪些是非付不可,哪些是可以拖的。首先,他们必须付掉那些债主拥有迫索权的帐款。比如说房租,不付的话房东可以赶人;或者自来水公司,不付的话就没水喝了。其次,他们必须付掉那些会越拖越多的帐款,如银行的贷款如果能付不付,拖到第二个月多付利息可不划算。

  最后,帐单还剩很多,可是钱已经剩得不多了。剩下的钱只能还给那些比较重要的、同时又常上门讨债的债主。至于那些陈年老帐,既不知道是欠谁的也不用付利息,又没有人逼着讨债,那就全当它们从来都不存在好了。

  债主们要想讨到钱,必须各显神通。能够和债务人建立个人关系,培养良好关系,甚至能略施手段的人,才能收到欠款。遗憾的是,大多数催款的人却不太注重和债务人建立个人关系,不知道如何运用手段。最不应该的是,他们都不知道电话也可以成为收款的利器。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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