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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国债有关事宜

2018年4月19日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xgzqzwls.com/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3号
为筹集财政建设资金和满足社会群众投资国债的需要,财政部决定增发2001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增发国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发国债总额为200亿元;期限为五年期,票面年利率3.14%。
  二、增发国债发行期为2001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30日。增发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三、增发国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部分储蓄网点面向社会群众销售。
  四、增发国债的其他有关规定均按照2001年凭证式(一期)国债的发行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 孝感资深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冯云峰 [孝感]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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